北京急救中心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
发布:2026/1/26 8:55:59 被浏览:2125次
一、招聘对象
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,培养方式为非定向(不含定向、委培),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,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(2025年、2026年)的高校毕业生,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(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)毕业生。
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国(境)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(学制1年及以上),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(三)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,热爱医疗卫生事业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详见《北京急救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》(附件1)
四、报名方法
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,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。
(一)报名时间
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6时
(二)报名邮箱
请应聘者务必填写《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》(附件2),填写内容须全面、属实,不诚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。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zpxx120@wjw.beijing.gov.cn邮箱,邮件名设为“姓名+学校+专业”,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。
五、资格审查与考核
(一)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者将通知考核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考核由我中心统一组织,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、职业素养、业务水平、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。按照不同岗位进行笔试、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。
六、体检、考察和公示
中心统一组织考察、体检工作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人事档案等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。若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、体检不通过等情况,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。
七、待遇
(一)非京籍人员,符合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》政策要求的,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手续。
(二)其他待遇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。
八、需说明事项
(一)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,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,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,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。
(二)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,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、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、证件等相关材料。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,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(三)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笔试、岗位适应性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及签订就业协议等工作,未按规定完成上述环节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。
(四)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报到前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、学位,2026年12月31日前如仍未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的,则取消其聘用资格,不予签订聘用合同,已签订聘用合同的,则解除聘用合同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
联系人及电话:王老师 010-66014339
北京急救中心
2026年1月21日
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,培养方式为非定向(不含定向、委培),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,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(2025年、2026年)的高校毕业生,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(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)毕业生。
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国(境)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(学制1年及以上),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(三)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,热爱医疗卫生事业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详见《北京急救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》(附件1)
四、报名方法
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,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。
(一)报名时间
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6时
(二)报名邮箱
请应聘者务必填写《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》(附件2),填写内容须全面、属实,不诚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。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zpxx120@wjw.beijing.gov.cn邮箱,邮件名设为“姓名+学校+专业”,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。
五、资格审查与考核
(一)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者将通知考核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考核由我中心统一组织,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、职业素养、业务水平、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。按照不同岗位进行笔试、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。
六、体检、考察和公示
中心统一组织考察、体检工作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人事档案等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。若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、体检不通过等情况,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。
七、待遇
(一)非京籍人员,符合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》政策要求的,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手续。
(二)其他待遇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。
八、需说明事项
(一)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,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,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,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。
(二)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,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、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、证件等相关材料。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,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(三)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笔试、岗位适应性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及签订就业协议等工作,未按规定完成上述环节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。
(四)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报到前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、学位,2026年12月31日前如仍未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的,则取消其聘用资格,不予签订聘用合同,已签订聘用合同的,则解除聘用合同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
联系人及电话:王老师 010-66014339
北京急救中心
2026年1月21日
时间:2026/1/26 8:55:59
该信息从网上收集,仅供参考,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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